举报有奖!珠海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正式施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举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处理程序,有奖域举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珠海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高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安全生珠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珠海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于2023年11月13日起正式施行。产领我们一起来看看该《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吧!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涉及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报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以及谎报、励办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法正举报奖励。

举报奖励受理事项

(一)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式施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举报隐患。

(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有奖域举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珠海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高新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区安全生隐患,具体按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判定标准认定。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3.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4.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6.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7.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举报地点、举报事项、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属匿名举报,受理部门通过其他途径核实并联系上举报人的,予以发放奖励;无法联系举报人的,受理核实后不予发放奖励。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举报统一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信箱地址、电子邮箱、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软件(APP)等举报渠道。

不予受理事项

不属于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

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

(三)已经受理的举报,同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四)其他不属于本办法所指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举报奖励金额

举报奖励事项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核实且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奖励:

(一)对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500元至 1000元,具体由受理部门按所举报的隐患程度大小视情确定奖励金额。

(二)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对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 4万元计算;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 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不予发放举报奖励情形

(一)相关监管部门先期已经发现举报事项并做出处理的;

(二)举报人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

(三)国家机关、社区(居委会,下同)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

(四)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不在奖励之列;

(五)举报事项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六)受理单位认为不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福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为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全民共享良好格局,珠海高新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并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一份力量,一旦查实,将予以重奖!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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