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个司法所、1名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彰

作者:热点 来源:综合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4-06-28 18:29:20 评论数:

  本报讯 (记者 黄琼)近日,市个司法所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个人决定》,授予全国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获司796名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法部其中,通报我市湘桥区司法局西新司法所、表彰潮安区司法局庵埠司法所所长林烈勇名列其中,市个司法所名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个人

  化矛盾、获司保平安、法部普法律、通报促和谐……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神经末梢”,近年来,市个司法所名西新司法所坚持扎根基层、个人贴近群众,获司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打通依法治国“最后一公里”。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学习和创新"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2件,调解成功402件,为居民追回劳资金额共计50.4万元,调解率达100%。

  林烈勇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同时,坚持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洁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严于律己,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近三年来,其所在的庵埠司法所调解和指导镇村两级调解案件共170多宗,调解成功率100%,涉及工伤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同时加强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选配和管理,完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机构,实现各村(社区)调解网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