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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同治"后的湘桥区官塘镇鹤塘公园水清岸绿,环境优美如画,成为当地群众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本报记者 陈宏文 摄 本报记者郑健综合整治凤凰溪溪美段环境污染问题,枫江、内洋南总干水质持续改善

思想不松 标准不降 力度不减

“水岸同治"后的思想湘桥区官塘镇鹤塘公园水清岸绿,环境优美如画,不松标准不降不减成为当地群众休闲健身的力度好去处。 本报记者 陈宏文 摄    


  本报记者 郑健

  综合整治凤凰溪溪美段环境污染问题,思想枫江、不松标准不降不减内洋南总干水质持续改善,力度生活污水、思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不松标准不降不减与此同时,力度出台水环境保护条例、思想利用高新技术推进环保工作、不松标准不降不减深入推进“水岸同治”……近年来,力度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思想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思想不松、不松标准不降不减标准不降、力度力度不减,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开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我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9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192宗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强化责任落实 高位推动整改

  潮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潮州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潮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近年来,我市坚决织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网、法治网、制度网,从源头从根本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后成立了多个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将环境质量指数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推进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

  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市政生活垃圾填埋场、枫江流域潮州段、彩塘不锈钢企业……市委书记刘小涛、市长殷昭举等市党政领导的身影也一次次地出现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现场、污染河涌、污染企业,现场调研、现场办公、现场督导督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力推进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高位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与此同时,我市先后颁布施行《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潮州市凤凰山生态保护条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先后组织了“关爱母亲河 保护水环境”“跟着河长去巡河 跟着河长去履职”和“万人巡河”韩江徒步宣传活动,并借助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络、宣传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让“三治”“四乱”“五清”行动深入人心。

  目前,我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9项,剩余8项整改任务也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192宗,办结率100%。期间,责令整改144家,立案处罚31家,查封扣押23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195家,罚款金额506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2人,约谈22人,问责18人。

  聚焦重点难点  强化综合治理

  漫步潮州古城江边,呈现在眼前的是清波荡漾的河面,干净整洁的堤岸,新建的绿道已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散步、慢跑、骑行的好去处。水清岸绿的背后,是我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综合治理,全力以赴保好水治差水、补短板促提升的生动实践。

  韩江是潮州的母亲河,也是粤东地区最重要的“水缸子”。一直以来,我市将保障韩江饮用水源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不仅开展《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还设立韩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开展韩江潮州段两岸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保护好韩江水质,提升“一江两岸”水生态文化品位。同时,全面落实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设立市、区(县)、镇(街)、村四级河长,建立综合协调、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综合统筹、综合推进“五个综合”机制,落实河长责任,开展巡河及整治,推进韩江干流及各支流的综合整治,使韩江干流潮州段长期保持Ⅱ类水质并入选“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为粤东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饮用水源保障。

  在全面改善重污染流域水环境质量方面,目前已完成枫江流域整治一期项目,全力推进枫江流域整治二期和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枫江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完成西湖清淤截污整治,西湖水质从劣V类改善到Ⅲ类;推进黄冈河流域畜禽养殖和牛蛙污染整治,保护好黄冈河;推进潮安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建设及内洋南总干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下半年焦山桥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其中氨氮浓度比上半年改善约60%;强化文祠水流域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治理,水质从V类改善为Ⅲ类并保持稳定。

  我市还加大资金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快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生态环境欠账。采用PPP(BOT)模式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项目11个,总投资额约55亿元。潮州市第二污水厂、潮州市第一污水厂提标扩容、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工程相继建成投入运行。

  与此同时,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扬尘污染整治、火电厂及禁燃区燃煤锅炉治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同步开展,全市大气质量实现连年改善,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同比下降4.0%,比2014年下降29.4%;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3.3%,比2014年下降39.6%。

  探索新型手段  提高监管效率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我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控,我市还积极探索新型手段,在韩江、枫江、黄冈河等重点河流及内洋南总干渠、内洋西总干渠开展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配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目前,一期枫江流域16个水质监测站点已全部建成并正式联网试运行。

  在凤塘镇深坑桥和洪巷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监测系统进行检查,监测数据通过手机APP及电脑终端就可以进行实时查看。据介绍,系统主要监测COD、氨氮及总磷三项指标,可以对河流水质情况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确保及时掌握我市主要河流水质现状、污染状况。

  据了解,试运行期间,生态环境部门设立了专班,发现监测数据异常的,及时做出应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废水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系统的监测监控数据也同步传输到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至目前为止,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202人次,检查枫江流域企业331家次,实施停电停产企业27家,关停取缔企业1家,查封企业3家,有力地提高了环境监管效率。

  “水质自动监测改变了以往污染事件产生后果后才被动响应的局面。”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二期韩江、黄冈河等主要河流的1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也正在加快推进建设,力争尽快实现我市主要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创新环保监管执法机制,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环保违法案件通报联查机制、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组建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全市环境执法实施行政处罚626宗,罚款3051余万元,查封案件2603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9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4宗,启动通报联查行动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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